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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,中华人民共和国
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。
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: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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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上,决定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事宜,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,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。
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,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。会议一致决议,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的施政方针。会议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。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,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,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,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,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察署检察长。
同日下午2时55分,毛泽东、朱德、刘少奇、宋庆龄、李济深、张澜、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经新华门来到天安门,从西头马道登上天安门城楼。在 |